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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612023-01-31 16:05

陈陆军:以侨为桥 向世界讲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 ******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的前夕,作为“全球华文传媒资讯中心”和“海外华文媒体旗舰”的中国新闻社迎来了70华诞。

  让我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的是,在这个承载中新社人光荣与梦想、奋斗与希望的日子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充分肯定中新社70年的历史贡献,精辟阐述中新社的职责使命,深切寄语对全体中新社人的殷切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给予中新社人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是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指引,是我们忠诚履职、尽责担当的根本遵循,是我们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的行动指南。

  从创办之初,中新社就被赋予“向世界说明中国”的定位,这一初心使命崇高而光荣,需要我们永远铭记!

  中新社的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在党的领导下成立于国统区的国际新闻社。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2年,美国等西方国家孤立封锁中国,海外华侨华人报刊不便采用新中国官方媒体稿件,来自新中国的真实信息得不到有效传播。面对对外宣传的严峻形势,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特别是廖承志同志向中央建议,很有必要成立一家直接面向海外华文报刊提供稿件的通讯社。在建社过程中,党中央决定恢复国际新闻社,刘少奇同志圈阅修改社名,定名为中国新闻社,周恩来同志组织审定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邓小平同志指示调配人员,相关文件报毛泽东同志审阅批准。

  1952年10月1日,中新社正式成立并开始对外广播发稿,以关心祖国或祖籍国发展的华侨华人为对象,向当时近百家海外华文报纸提供报道内容,打破美国等西方国家封锁,让海外了解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主义新中国。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新社1978年恢复建制。“复办”后的中新社充分发挥涉侨和涉港澳台工作优势,用清新朴素的话语风格,向海外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让世界看到改革开放的中国新图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传播工作。中新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为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栉风沐雨,薪火相传

  一部中新社的发展史,既是中国探索国际传播的缩影,也是中央主要媒体发展变迁的缩影。70年来,一代又一代中新社人接续奋斗,共同书写了中新社的灿烂华章。

  70年来,中新社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爱国主义的报道方针,面向国际社会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搭建中国与世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舆论引导的关键时刻勇于发声、善于发声,以独具特色的“中新风格”表达中国立场,阐明中国理念;坚持面向港澳台侨,记录港澳回归和两岸交流等历史性时刻,推动中国和平统一大业,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坚持人才优先夯实事业发展根基,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人才队伍,留下记录历史、推动交流的佳话。

  70年来,中新社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从初创时只有47人,用口语广播记录新闻,航寄新闻稿件,骑车到电报大楼发稿,到今天形成包括境内外52个分社2000余人的全媒体采集网络,24小时不间断的全球信息发布系统,拥有文字通稿、图片、特稿、视频、网络、报刊、供版、新媒体和智库论坛等产品和平台。

  70年来,中新社既推出了许多写进教科书、荣获中国新闻奖和世界新闻摄影奖的精品力作,也涌现出一批批获长江韬奋奖、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被写进新闻史的名记者名编辑。

  如今,中国新闻社已成为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重点外宣媒体,中国新闻网已成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中国新闻周刊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时政期刊,中新社从新闻战线的奇兵成长壮大为国际传播领域的重要方面军、侨务外宣的主力军,成为全球华人资讯服务平台和世界华文媒体的领军者。

  知史明智,鉴往知来

  回望70年,我们愈加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牢记职责使命,是中新社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中新社70年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中新社的发展史就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外宣战略、和平统一大业同频共振、同向而行的历史。中新社始终牢记职责使命,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在许多重大报道和关键时刻发挥了独特作用,确立了在中外新闻界的独特地位。

  回望70年,我们愈加体会到,坚持为侨服务,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是中新社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70年来,中新社发挥沟通世界的桥梁作用,以文凝心、以文化人。在不同历史时期,中新社始终以侨为桥、以新闻为媒,展形象、交朋友、聚人心,成为团结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的桥梁纽带,全力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

  回望70年,我们愈加体会到,坚持守正创新,开拓奋进,是中新社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从创社之初的广播、电讯、专稿、电影、图片,到新世纪前后创办中国新闻网、海外供版平台、中国新闻周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再到进入新时代,大力开展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国是直通车、中新经纬融媒体,推出“东西问”国际传播新品牌。可以说,中新社的业务版图是在党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坚守正道的前提下“闯出来”“试出来”的,守正创新是中新社事业发展与时俱进的动力源泉。

  回望70年,我们愈加体会到,坚持中新风格,以特色兴社,是中新社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招。在长期的对外传播实践中,中新社非常注重遵循国际传播和跨文化传播规律,以新闻立社、以特色兴社,逐渐形成了“官话民说、中话西说、长话短说、空话不说”的中新风格。这一风格既由创社之初的特殊使命和老一辈中新社人来自五洲四洋的基因决定,也由中新社70年发展过程中的新闻实践探索铸就。中新风格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与中新社对外传播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是中新社的优势所在、价值所在,是中新社人需要永远呵护、传承赓续的熊熊薪火。

  承前启后,砺行致远

  站在中国新闻社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进一步找准定位、发挥特色,在创新国际话语体系,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提高传播能力,广泛宣介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新征程上,中新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爱国主义的报道方针和“政治家办报”的要求,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全力推动新时代中新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履行传播使命,构建创新格局。新征程上,中新社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中开拓奋进,坚持陈情和说理相结合,在新闻资讯传播、文明交流互鉴、人脉资源汇聚等方面协同发力,在内容生产、传播手段、体制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媒体与智库之间的有机融合,汇聚更多资源力量,努力打造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凝聚人心。新征程上,中新社要紧紧围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这个根本任务,面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社会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和人文交流,多做澄清谬误、解疑释惑的报道,客观、真实、立体、全面地介绍中国的发展成就,讲好中国故事,旗帜鲜明地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有效引导海外舆论;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广交深交世界各地朋友,增进彼此了解互信,不断壮大海外知华友华“朋友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和力量。

  四是突出中新特色,提升宣传效果。新征程上,中新社要突出“侨”的特色,做好“侨”的文章,用富有亲和力的报道,书写“侨”的故事,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反映“侨”的问题,解决“侨”的困难,集聚华文媒体力量支持侨胞维护自身权益,发出“侨”的呼声。要有效整合海外华文媒体优势和资源,加快“海外华文媒体旗舰”建设,打造“全球华文资讯传播共同体”,聚合引领海外华文媒体,拓展多渠道、多语种对外传播阵地,探索多元化国际合作传播新模式。要发扬“中新风格”,努力打造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用贴近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阐释中国立场,展示中国形象。

  五是紧盯变革趋势,筑牢人才根基。新征程上,中新社要牢牢把握全媒体变革新趋势和现代化媒体管理新要求,继续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媒体管理向精细转变,努力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和新型一流传媒,以“中新社国际传播集团”挂牌为契机,推动中新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适应新时代国际传播需要为方向,以培养全媒型、专家型新闻人才为目标,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际传播人才队伍。

  新时代新征程鼓角铮铮,新形势新任务催人奋进!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胸怀毫不动摇的正气、昂扬奋发的朝气、革故鼎新的锐气、迎难而上的勇气,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寻求“最大公约数”和画出“最大同心圆”为目标,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弘扬中华文化,努力续写中国新闻社新辉煌。为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传媒》杂志官方微信 作者陈陆军 系中国新闻社党委书记、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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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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